浙江衢州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房屋收购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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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范围内各产权人:为加快衢州古城的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程,促进补齐南孔古城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南孔文化重重落地,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收购,现将房屋收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收购范围迎和家具市场以东,乌溪江电厂宿舍以南,东门遗址以西,新安花园以北,具体以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为准。收购范围内涉及被收购房屋总户数约**户,涉及被收购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房屋收购部门和收购实施单位(一)房屋收购部门: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收购实施单位: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三、补偿依据《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方案》(详见附件一)。四、收购签约期限本项目收购签约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本收购通告自公开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告。附件:*、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方案图片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方案.doc*、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安置房源清单东门图片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源(*).docx*、东门遗址公园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安置房选房办法图片选房办法.doc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