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王振茂、田宝欣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王振茂(******************)田宝欣(******************)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沂集用(****)第*****号,房产证沂房字第*********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其他与该宗地相关的资料同时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王振茂、田宝欣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