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配电变压器、立罐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废旧资产转让(包供财[2020]19.2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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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WZ********统一交易标识码:C**-*****************A-********-******-*项目分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交易 资产类别(实物):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包头供电局转让方代码:*****************L转让方类别:法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挂牌期间(天):*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是交易方式:转让事项说明:*、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本次转让的各类报废设备,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包括变压器(是否有油、是否有芯、芯的材质)等均以现状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请意向受让方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项目。 *. 报名截至日之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报名本项目:a.******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且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b. ******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产交接工作,且产生纠纷并对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转让方依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源网站链接:http://***.******.***/infodetail/?infoid=ec***bab-*a**-*acb-a***-***bde**fb**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内部审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