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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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号
根据《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财政局批准同意,决定对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ED屏、服务器等报废资产依法进行处置。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以现状和现场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处置底价****元。
三、展示时间、地点:****年* 月* 日----
*月*日(上午*:**-**:**,下午**:**-**:**)止(工作日),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办公室。
四、报名时间、地点:****年*月* 日----
*月* 日(上午*:**-**:**,下午**:**-**:**)止(工作日),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办公室。
五、处置时间、地点:****年* 月*日上午* 时,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办公室。
六、凡有意参加资产处置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并缴纳保证金现金***元。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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