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荔浦市东昌镇思贡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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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市东昌镇思贡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招标编号: LP-GK*******)已由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文件以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文件关于荔浦市东昌镇思贡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批复(市自然资字[****]***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荔浦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LP-GK*******
建设地点:荔浦市东昌镇思贡村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规模为拆旧区:**.****公顷,复垦为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建新区总面积:*.****公顷,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
合同估算价:****万元
要求工期:***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年 *月 ** 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l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 日**时**分,地点为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柳路**-**号三楼)* 号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专职投标员必须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荔浦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电话:****-*******
**.联系
招 标 人:荔浦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荔浦市滨江南路**号地 址: 荔浦市御景路**号
邮 编:******邮 编: ******
联 系 人:陈主任联 系 人: 黎玲
电 话:***********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