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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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项目(第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四川******供应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六段*号中标(成交)金额******元,报价下浮率**%。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服务范围: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供质量监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 号)、《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办发〔****〕*** 号)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管理规定。*.每次检测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和采购人指派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场开展检测工作。 *.实行考核机制,采购人对检测工作进行考核,每年完成当年计划后,委托人将对参与检测的机构进行考核。*.成果递交:在现行检测规范标准下按实际检测量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服务时间:****年-****年(三年);服务标准:*.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出现失信行为(如:出具虚假报告),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上报相关行政管理单位处理。*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须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指导和管理。*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成交供应商与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签署项目服务合同后须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成交供应商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余洪波、李涛、王进(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按照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费金额*****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市网编号为:zjg*********。本次采购采用统一折扣费率方式进行报价。参照《关于调整的通知》(川价费[****]**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及《泸州市建筑业协会关于泸州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检测评价服务计费市场调查询价指导意见》(泸州建协[****]***号)各项收费最低标准为计算基础,进行折扣率报价,最终结算价以实际数量为准。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泸州市江阳区跃进路 * 号联系方式: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地址:泸州市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号楼****室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评审文件:附件*.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