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渠首区域及汤山公园旅游标识改造增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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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首区域及汤山公园旅游标识改造增设项目结果******受淅川县旅游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渠首区域及汤山公园旅游标识改造增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项目的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渠首区域及汤山公园旅游标识改造增设项目项目编号:****-**二、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三、磋商内容及合同履行日期:*、竞争性磋商内容:(采购清单全部内容)。*、标段划分:*个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资金预算:***.****万元*、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四、评审信息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评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七楼第*评标室评标委员会成员:冯源(组长)、叶尔扬、王新征(采购人代表)。五、中标结果定标日期:****年*月**日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北辰路**号 成交金额:*******.**元(壹佰肆拾叁万柒仟元整)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六、成交标的见附件七、成交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有效可查询方式,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淅川县旅游服务中心地 址:淅川县北区金融大厦**层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号院*号楼*层 联系人:祝女士电 话:****-********监督单位:淅川县财政局监督部门代码:******************B联系人:胡先生地址:淅川县金河镇经济开发区联系电话:****-********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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