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下黄社区1号及3号停车场招租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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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精神,适应乡镇街道的持续发展,我司受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下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租人、招标人)委托,将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下黄社区的两处停车场对外招租承包,现决定对该标的的招租事宜进行邀请莆田市城厢区永利娱乐中心、莆田市城厢区坦坦茶叶商行、莆田市城厢区维尚宾馆*家投标人进行招标选定承租人。
一、招租的情况介绍
招租人提供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下黄社区位于滨溪北路联创路段,车位总数为**个,其中下黄社区*号停车场有**个车位,下黄社*号停车场有**个车位;具体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注:招租标的的具体朝向、结构、位置及实际面积等具体情况请各投标人到实地查看。若投标人未到标的物实地查看而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个体户或企业,且须持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三、招租要求
*.本房产标的物只可用于经营停车场所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次公开招租设最低限价(详见下面要求),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中标人必须自觉维护停车场的完整。中标人不可在投中处进行影响建筑结构和安全的装修和改造,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并取消所有押金和已交的所有租金归招租人所有。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租承包期限
合同期限为十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若受国家政策性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影响的,招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费则以实际时间计算。
五、最低限价
*.*、最低限价为每个停车位按人民币***元/月,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租用年限十年,第*至*年按投标人中标价作为租金,第*年起租金每三年按原租金的*%进行递增,即第*至*年的租金,在原租金的基础上增加*%,第*至**年的租金,在以第*至*年的租金基础上增加*%。
六、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招租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咨询、来往信函地点:福建中恒******,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四层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每个报价人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元)。保证金可以在报价现场提交,但必须用信封密封,开完标后,落标人(未中标人)当场返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
八、确定承包方法
*.本次招租要求报价人密封报价,每一报价人可以作一次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能有二个或多个报价。对符合招租要求的报价人,报价最高的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
*.若出现最高报价有两个或多个相同的情况,那么本次的定标原则为在最高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采用抽签方式来确定最终的成交人。
*.若出现第一成交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的,其保证金将被视为违约而取消归招租人所有,将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替补,替补的成交价格按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为成交金额;但若第二成交候选人不同意成交,其保证金也将被视为违约而取消归招租人所有,那么本次招租则以招租失败处理。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上发布本次招租的相关信息。
十、本项目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下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人:福建中恒******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