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2021年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农民合作社牛棚新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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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农民合作社牛棚新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采购项目名称:****年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农民合作社牛棚新建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CS**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工 期:**日历天*.*.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价:*******.**元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中标情况: 包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控制价(元)中标金额(元)*****年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农民合作社牛棚新建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林州市东姚镇东姚路**号*****************L*******.*********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葛新卫、范玉亮、牛斌(业主评委)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林州市东姚镇人民政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K联 系 人:郭先生联系电话:***********地 址:林州市东姚镇*.采购招标代理信息代理机构:河南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地 址: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路北***米*.监督部门信息监督部门:林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发布人:河南省**********年*月**日 附件信息:洪河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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