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 “酶标仪(1台)”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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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酶标仪(*台)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经过采购方市场调研,采购进口产品理由如下:*、光源:LED光源检测,光源稳定,结果可靠;*、检测通道:*个检测通道,*个参比通道,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测量分辨率:*.****OD,保证结果更精确;*、定量检测:有**种或以上的定量曲线可供选择;*、认证:具有CE认证和符合IVD要求。****年*月,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特此公示,如有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号楼四楼联系电话:***********联系人:沈超苏州市卫**********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