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0年中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设备购置(5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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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设备购置(*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年中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设备购置(*包)(*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
二、项目名称:****年中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设备购置(*包)(*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西组团*-****
中标金额:******.**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刘文、束永玲、高守保、贾成海、查涛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 收费金额:****元[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号皖江财富广场A*座***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
*、[endif]采购人信息:名 称: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号
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
*、[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座***室
联系方式:汪工 ************、[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金国
电 话:***********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采购文件
*、首选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