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关于公开征集评分因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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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各类主体: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采购人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创造力和增强市场公平竞争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采购效率,我中心决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评分因素,现将征集活动做如下说明:
一、征集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在民政部备案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各种表奖、表彰、认证、认定等有效评审因素。
二、评分因素由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代表,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分因素提供者,对征集的各类评分因素进行归集核定采用。
三、提供评分因素的提供者需提供以下两种情况证明材料及说明。
(*)核定评分因素需提供下列资料:
发证单位、地区范围、时间、要求、有效期、官方发布媒体、网页截图或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提供者应说明供应商竞标时应提供哪些佐证材料证明该评分因素。
四、本次征集涉及以下采购目录品目: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监控设备、车辆、图书档案设备等专用仪器仪表实验室专用设备、教学仪器仪表、测量设备等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特种设备电梯、锅炉等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软件、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等商务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等房地产服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等进口设备财政部门批准的各种产品建筑工程五、评分因素征集广泛吸纳市场主体意见,在采购文件的编制供采购人选择加分,使采购文件更加合法、合理、合规评分因素更加公平。
六、本次集中征集时间为****年*月 ** 日至*月 *日,集中征集结束以后,各类市场主体可随时将最新的评分因素变动提供给我们。
七、评审因素提供者包含财政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各行业专家、采购人、供应商、以及有意愿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个人。
提供者如有参与评审因素核定的意愿,请在提供材料内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八、递交地址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征集箱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号C座
联系人:李明阔
联系方式:****-*******
邮箱:**********@qq.com****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