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滴水岩街头绿地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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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岩街头绿地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采购邀请书重庆******接受重庆市******的委托,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为滴水岩街头绿地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 数量(名)备注滴水岩街头绿地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及洪水影响评价*****包含整改方案咨询、整改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编制、整改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三部分组成。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文或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供货商为其缴纳的****年*月-****年*月有效的连续养老保险复印件,原件备查) (*)其他人员 项目组成员应至少由**人以上组成,均应具有水文或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供货商为其缴纳的****年*月-****年*月有效的连续养老保险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拟派人员,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项目执行过程中,现场拟派人员数量不够时,应临时调派人员满足现场需要,但不得因此增加费用。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址及方式:响应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上下载。 (三)响应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沙坪区沙中路*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以本项目开标室时钟显示时间为准)。 (五)响应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以本项目开标室时钟显示时间为准)。 五、磋商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为便于各响应供应商顺利、快捷地缴纳磋商保证金,请及时在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专区”栏目中“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响应供应商必须于****年*月**日**:**前将磋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到账为准。详见: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专区”栏目中“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指南”。 *.磋商保证金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缴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磋商保证金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缴纳并到账视为报名成功,若报名成功后无故不参与磋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须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区)(https://***.******.***/shapingbaweb/)“公众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报名不成功,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缴纳保证金方式及金额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并到账的; *.响应供应商未在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本项目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见本项目采购公告)收到的保证金与供应商登记备案的账户信息(包括基本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不一致的。 注:响应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采购合同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关于小微企业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执行。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响应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为减少响应误差,响应供应商须于在****年*月**日**:**前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响应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七)响应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磋商项目所有澄清公告以及质疑回复(如果有)一律以公告形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沙坪坝)上发布,请各响应供应商注意下载,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同响应供应商已收到本项清公告以及质疑回复文件。如响应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磋商文件。 (八)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期间未配合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完成相关工作(如提前退场等),视为其完全认同磋商记录、评审结果,并对磋商、评审过程无异议,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九)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其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梅花路*号 (二)采购(质疑、询问)人:重庆市******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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