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关于司法所公章废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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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关于司法所公章废止的公告 因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自****年*月**日起废止原有印章,具体如下: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延庆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永宁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康庄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张山营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旧县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八达岭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井庄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沈家营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大榆树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千家店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四海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香营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刘斌堡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珍珠泉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大庄科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百泉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儒林司法所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香水园司法所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延庆区司法局。 特此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 ****年*月**日 附:废止公章印模.pdf 查不到的内容请点击网址http://***.******.***.cn/yanqing/zwgk/gsgg/*******/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