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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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车辆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台车辆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同意标的资产按照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作出竞买决定的依据,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如因受让方违约,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转移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同意买受人须自行在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并承担车辆过户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过户费、相关证件费用、以及车辆可能存在欠缴的车船费用、保险费、年检费、环保违章等相关税费)。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车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标的转让仅为车辆,不包含车牌指标。如小客车过户北京本市,须有小客车指标。如过户外地,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过户流程、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同意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持交易凭证、受让方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应按照转让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开展,资产的运输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施工,资产的移交工作需在**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同意本项目和中**************台车辆项目打包转让,受让本项目********台车项目。若两个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将作为一个组合竞价,竞价增值部分,按照各项目挂牌价格在挂牌总价的价格比例分摊。 *.受让方的交易手续费按成交价格的*%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