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华农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安华农科(北京)********%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安华农科(北京)********%股权转让方名称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安华农科(北京)*********万元资本公积作为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的独享权益; *、其它披露事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本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