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购买进口红外和气象色谱仪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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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购买进口红外和气象色谱仪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 二、项目名称: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购买进口红外和气象色谱仪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梦园路*号*楼 中标金额:******.**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红外光谱仪品牌(如有):赛默飞规格型号:Nicolet iS**数量:*单价:******元[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郑福春 马晓阳 诸志龙 汪涛 杨佩霞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竞价结果****元收取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①合同名称:安******气相色谱仪、质普仪,合同金额:**万。 ②合同名称:安徽慧******气相色谱仪,合同金额:**万,③合同名称:******气相色谱仪,合同金额:**万。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凤鸣湖南路**号 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号金水河畔(北区)***幢***室 联系方式:殷继宇 *********** [if !supportLists]*、[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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