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鸠江区卫健委下属机构设备购置(第3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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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CG****HW****** 二、项目名称:鸠江区卫健委下属机构设备购置(第*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健康****** 供应商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号德仲广场*幢*层***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骨密度仪品牌:康荣信规格型号:UBS-****plus数量:*台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张辉、何瑞、周国凡、张汉庆、宋同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投标文件中所投“医用全自动身高体重测量仪”提供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投“多功能儿童体检秤”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测量精度±*mm,产品彩页显示为±*mm。依据招标文件**.*条,按无效投标处理。 *.中标供应商业绩:(*)合同名称: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零星医疗设备采购;签订时间:****年*月。(*)合同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第*包);签订时间:****年*月。(*)合同名称:蜀山区南岗镇卫生院和园健康小屋;签订时间:****年*月。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联系电话:严子强 ***********;张怀远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祥泰路**号 联系方式:陈翔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严子强 ***********、张宁***********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子强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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