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暂停永春县蓬壶镇西昌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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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永春县蓬壶镇西昌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关于暂停永春县蓬壶镇西昌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各投标人:永春县蓬壶镇西昌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于****年**月**日在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故本招标投标活动暂停。特此公告! 招标人: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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