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黄梅志盛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19425.28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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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HB****DF******项目名称
*********%******的*****.**万元债权转让方名称
湖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湖******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转*********%******债权组成,其中股权挂牌价格为***.**万元,债权为*****.**万元,共计为*****.**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武天评报资字【****】第***号中有“特别事项说明”内容。详见链接:特别事项说明项说明。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批准机构:湖******;批准文号:[****]第*号;批准文件类型:其他;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湖******;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武天评报资字【****】第***号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WHA*****)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原件光谷联交所备查)。
*、转让方提出:本次标的转让,受******承担和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受让后与转让方无关。
*.*截止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标的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为*****.**万元,其中股东借款本金*****万元(以下简称“一期借款”),利息****.**万元,其他债务**.**万元。一期借款按年利率*.***%计息(以下简称“一期借款利息”),计息时间自评估基准日次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含),一期借款利息为***.**万元。
因一期借款合同到期,标的公司再次向转让方借款**.**万元,并于****年**月**日与转让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一期借款及由其产生的利息(其中*****万元计息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万元计息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年利率*.***%)与再次借款合计金额为*****万元(以下简称“二期借款”)。二期借款按年利率*.*%计息(以下简称“二期借款利息”),计息时间自****年**月**日至全部交易款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之日为止。
除*.*所述债务,从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标的公司因经营需要向股东的借款及由此借款产生的利息(该借款按年利率*.*%计息)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据实结算。
受让方在支付成交价款的同时,需将一期借款利息、二期借款利息、**.********因经营需要向股东的借款及由此产生的利息一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标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年**月**日,合同约定的交地时间为****年**月**日。截止****年*月**日,标的公司未在宗地上动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标的企业存在缴纳土地闲置费或者宗地被当地政府收回的风险。本次转让标的自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标的公司被要求缴纳土地闲置费或宗地被当地政府收回情形的,******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开发程度已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和红线内场地未平整,地块内高压杆线尚未迁改,土地出让方未实际完成交地工作,根据《小池湖北大道改建工程投资建设与采购合同》,场地平整由土地出让方******后,******与土地出让方协调相关事宜,与转让方无关。
*.*标的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除****-**-*A地块外,其余*宗地按证载面积评估计算。****-**-*A地块因证载登记面积有误,本次评估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面积进行评估,最终换发新证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即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面积。
*.*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股东尚未实际出资,实收资本为*元,受让方需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并向转让方提供实缴凭证。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资产,标的公司可能存在土地使用税未缴纳的问题,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标的公司可能涉及的未缴纳土地使用税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全额承担。
*.*双方依法承担各自股权交易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产权交易服务费。除此以外,本次产权交易若产生了土地增值税以及其******承担(以税务部门认定的数额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确定并公示的《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链接),须在报名登记时对《产权交易合同》予以盖章确认,并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或由转让方将受让方名称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最终交易价格在合同上补全,经转让方加盖印章后合同即生效;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提出:(*)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本次标的转让需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