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圳龙蕃实业有限公司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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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详见存放于北交所的专项报告。 *、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截止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要求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意本次转让股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