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宣城市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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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第一名:******安徽分公司
第二名:中国************
第三名:中国************
第四名:中国太************
供应商联系对应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 (西院)D座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包河大道***号时代城B座*-*楼、**-**楼、裙楼*楼
安徽省宣城市经开区水阳江大道***号青旅国际大厦一楼门厅及二楼
成交金额均为:严格依照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特色农产品险种,切实履行具体特色农产品合同约定的条款和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玉顺、姚振、蓸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状元南路**号、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财政局
地址:宣城市状元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宁、秀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采购文件.rar
主要标的信息-国元农业保险.rar
主要标的信息-中国人民财产.rar
主要标的信息-中国人寿财产.rar
主要标的信息-中国太平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