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宣城市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第一名:******安徽分公司 第二名:中国************ 第三名:中国************ 供应商联系对应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 (西院)D座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包河大道***号时代城B座*-*楼、**-**楼、裙楼*楼 成交金额均为:按森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根据财金[****]***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政府金融办 安徽省林业厅 安徽保监局关于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财金[****]****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调整森林保险保额和费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玉顺、姚振、蓸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状元南路**号、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财政局 地址:宣城市状元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宁、秀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采购文件.rar 主要标的信息-国元农业保险.rar 主要标的信息-中国人民财产.rar 主要标的信息-中国人寿.rar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