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来宾市兴宾区黔江示范牧场6000头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受来宾市******委托,******承担来宾市兴宾区黔江示范牧场****头种猪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年 第**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来宾市兴宾区黔江示范牧场****头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黔江示范牧场****头种猪场项目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黔江示范牧场陈寺牧区建设性质: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亩,主要建设公猪舍、配怀舍、分娩舍、隔离舍等生产设施、宿舍、动力中心、更衣洗消房、调节池、固液分离间、厌氧发酵罐基础、沼气柜基础、水井、沼液池、生化反应池、污水处理设备间、发电机房等辅助生产设施等内容,总建筑面积约*****m*,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种母猪****头,年出栏商品仔猪**万头。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期限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集项目涉及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在**个工作日。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来宾市******通讯地址:来宾市荣和路*号来宾市华侨创业大厦主楼***号联 系 人:苏工? 联系电话:***********?八、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编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号翠屏水坊*号楼三层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代码:****************X*? 联 系 人:林工? 邮箱:****** ?联系电话:***********?? ?来宾市******? ? ?****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附件*.pdf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