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北区商业精装修及弱电智能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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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北区商业精装修及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中标公示绍******建设的镜湖梅山广场开发项目北区商业精装修及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于****年**月**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浮动率基准价(万元)第*******杨祝文-**.**%****.****第*名///拟确定中******杨祝文-**.**%中标工期***日历天面积*****.*平方米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发包人/发包人地址/项目描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发包人/发包人地址/项目描述/被否决投标情况序号被否决投标单位被否决原因否决投标的依据*******(联合体:******)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依据招标文件P**页***.******.***条规定公示期限****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备注招标人(盖章):绍******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号**层 联系人:袁钢辉 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 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号中石化大楼*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张雅美 电话:****-******** ****年**月**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投诉职能受理部门: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电话:********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监督检查处 电话:******** 备注:*、公示期限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表格中有多个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情况等填报内容的,招标人自行扩展表格内容,也可采用附件形式。 *、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部门招标办、中心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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