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配套工程(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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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配套工程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建设(公开) **** 号一、招标条件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配套工程已由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现对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E地块)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山城路棚户区(*)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组成: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万元(*)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 年**月** 日,计划工期***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投标单位应该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点(*)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系统中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注: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其他说明*、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须办理企业CA锁方可投标。 *、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库入库相关流程》。 *、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有疑问请直接联系青岛******。 *、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并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储U盘、纸质版本的投标文件、企业CA和法人CA证书递交至开标会议现场。(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平台(***.******.***.cn)和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同时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南滨河小区邮政编码:******联 系 人:赵雨晴联系电话:****-*******招标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地址:乌兰浩特市邮政编码:******联系人: 孙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