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内窥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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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内窥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内窥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并于****年*月**日上午**:**前递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内窥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受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YNLB-BS-****-*** (二)项目名称: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医用内窥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五)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六)采购需求:采购医用内窥镜(腹腔镜、宫腔镜、椎间孔镜)*套。涉及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交货安装完毕。(八)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九)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标包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产品安装必备辅助材料和备品备件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开展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相关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全部相关费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法定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且具有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投标单位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单位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有效期内)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单位须提供拟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单位投标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五个工作日),每日上午*:**-**:**,下午**:**-**:**。(二)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三)售价:招标文件*.**元/份。(四)投标单位信息登记: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幢**号)或将材料制成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qq.com进行登记。*.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资质证书;*.网上报名截图。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一份,材料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要求服务单位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 **日上午 **时 ** 分。(二)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网上递交:投标单位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方式:现场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远程解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可以通过网上远程解密的方式,在开标时间根据系统操作流程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n)”学习园地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查看。(*)特别提示:根据《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启用远程解密签到功能的通知》(保公管发【****】*号)要求,投标单位若采用远程网上开标和解密方式的,投标单位需要在截标时间前**分钟内在系统中签到完毕,否则将无法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n)”学习园地中下载《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查看。投标单位若采用远程网上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上述远程解密要求),则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和解密。该提示与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该提示为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叁万元整)。(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户银行:******保山保岫东路支行账 号:*******************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三)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n)*.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监督电话:保山市隆阳区政府采购管理股:****-*******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房彝族苗族乡瓦房街*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山市隆阳义乌商贸城*栋**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电 话:****-*******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招标公告.pdf****-**-** **:**:**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