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康复医学科)电梯钢结构井道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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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康复医学科)电梯钢结构井道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受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康复医学科)电梯钢结构井道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康复医学科)电梯钢结构井道项目;ZC**-*******;[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简要说明:*.*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洛阳市境内;该项目概况为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康复医学科)电梯钢结构井道项目(详见谈判文件)。*.*工期要求:**日历天;*.*.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质保期:一年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整(北京时间);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厚载门街交叉口领航国际酒店*楼会议室;五、谈判小组成员聂宇涛、吕小杰、王卫福(评委组长);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成交人:洛******;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西工区建福路天城一品西区*号楼*单元***;七、成交金额:******.** 元;八、公告媒体: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地址:新安县老城区西关大街北**号代理机构:******联 系 人:张女士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号*号楼**层****号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