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何墨池等七人“南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何墨池等七人“南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何墨池(瑞典)、黄志源(新加坡)、庄振铭(中国台湾)、曹元石(中国香港)、林丰钦(中国台湾)、刘佳炎(美国)、曾昭孔(新加坡)“南通市荣誉市民”称号。 开始 内容附件标签 结束 内容附件标签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