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房屋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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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租公告 我单位产权房屋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起止时间:****年*月**日上午**:**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屋位置和面积:上海市复兴中路***号大同商务楼***室,面积***.**平方米。 三、现场踏勘时间(如有需要请与我局联系,并提前短信告知联系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四、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计算免租期,免租期**天。起租价每平方米*.*元/天(含物业费),前三年(按照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起计算)租金按照承租方报价计算,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竞价人报价低于起租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租赁年限和续租条件:本次招租租期为*年,不得转租。下次招租,同等条件下,本次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经营范围的限制说明:承租方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据已了解的情况,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工商部门的要求,此商务楼不得经营餐饮等扰民行业)。 七、招租方式:采取书面一次性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招租,不接受二次报价。 八、竞价文书报送:竞价人将竞价文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密封报送至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处,直接报送的以送达时间计算竞价时间。也可采取邮寄的方式寄送竞价文书,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寄送到达时间计算竞价时间。请竞价人注意竞价起止时间。 九、承租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价书中需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执照;(*)竞价函;(*)承诺函;(*)竞价人需缴纳保证金*万元整,提供保证金缴纳凭据(收据或银行汇款回执单原件)。 *.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采取后审的形式,竞价人需承诺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一经证实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取消竞价资格,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复兴中路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上海办事处 账 号:******************* 十、即日起接受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咨询。 竞价材料递交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号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室 联系人:鄢龙艳 电话:****-******* *********** 监督人:朱洪波 电话:****-******* ***********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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