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礼泉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本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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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本级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县本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凡****年*月**日前经批准成立登记的县本级社会组织都应参加****年度年检。 二、年度检查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三、年检程序 ****年度检查采取线上填报、审核的形式进行(http://***.******.***.cn/home/index/sxnpo)。 *、年检单位填写。线上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书》、《礼泉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民政部门初审。线上资料填写成功后,等待民政部门线上初审通过。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待线上初审通过后,社会组织应在****年*月**日前将通过审查的《年检报告书》报业务主管单位并出具年检意见。 *、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社会组织应在****年*月**日前,将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的《年检报告书》及其他年检资料一并送交县民政局进行最终结论的审定。 *、抽查检查。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将对县本级社会组织不低于**%抽查。采取实地勘验的方式,对被抽查社会组织的办公场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党组织建设以及业务活动等有关资料进行实地检查、查勘。开展检查前三天,县民政局将向抽查对象发送《抽查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 *、出具年检结论。经严查核实,对年检合格、基本合格的,由县民政局在年度检查报告书和登记证书正、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或基本合格印鉴;不合格的,由县民政局告知,限期整改或撤销。年检结果,依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礼泉县政府网站及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年检报告书。线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年检意见并提交县民政局审核; *、完善党员台账。社会组织按表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党员信息(见附件*);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部分单位需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审计,并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必须提交审计报告的对象:直接登记和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类、教育类、卫生类、****年参与各级政府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以及****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 *、其它材料。未完成党建入章的,必须按要求修订党建入章内容(见附件*)。 五、年检内容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是否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遵纪守法;是否服从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年检情况。主要检查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有强制收取会费和涉企收费,是否有巧立名目拉赞助、评比表彰乱收费等行为。 (三)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是否依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在参与社会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是否按要求上报登记管理机关履行报批程序。 (四)自身建设情况。包括是否有固定的场所、独立银行公户、法定的注册资金,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社会团体是否按时换届、是否按时举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等。 (五)财务状况和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包括是否遵守国家规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部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收入是否合法,是否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净资产是否符合财务要求;是否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等违法情形。 (六)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是否有独立的支部阵地,党员基本信息是否健全,支部活动开展、教育培训学习、发挥作用情况; (七)参加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情况。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六、年检结论和标准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社会团体符合下列情形的,确定为年检合格。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及机构设置备案手续; *、重视并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年检; *、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为年检合格; *、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信息披露规范。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 *、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活动的;超章程范围开展或重大活动不报告、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 *、无固定住所或必要的活动场所的; *、内部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或者不按规定召开理事会、会员大会的;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 *、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申报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未规范进行信息披露的; *、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 “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整改期结束,社会组织应当向县民政局报送整改报告,县民政局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 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县民政局将根据情况,责令其在整改期间停止活动,并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县民政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依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年检不合格单位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联系人:董小军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礼泉县南大街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附件*:《年度工作报告书》、《礼泉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表》; 附件*:党员信息台账; 附件*:党建入章范本; 附件*:礼泉县社会组织抽查检查名单; 附件*:《社会组织年检网上操作指引》。 附件下载: 登录礼泉县政府网站(http://***.******.***.cn/)首页,在公告公示栏中点击****年度社会组织年检下载所需资料。 附件:附件*:陕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报告表(校).doc附件*:陕西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docx附件*:党员台账.xlsx附件*:社会团体党建入章程示范文本****.doc附件*:民办非企业的单位章程示范文本(新修订).doc附件*:社会组织年检操作指引**.doc附件*:****年度县级社会组织检查抽查名单.docx礼泉县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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