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_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站)设计_HGC[2021]019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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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评审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GC[****]****二、项目名称: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_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站)设计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交金额(元)******太原市晋源区环湖北路**号*幢****室******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站)设计服务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站)设计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序号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韩季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王悦鹤岗市财政局中级会计师*吴立云鹤岗市中医医院高级经济师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各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凭秘钥查询本企业资格、商务、技术评审情况。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询问和质疑”。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号联系人:孟祥龙 联系电话:****-*******对本次谈判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鹤岗市北红旗路**号联系人:张青、任芷葳 联系电话:****-*******对本次谈判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十、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小微企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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