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1年3月23日拟对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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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年产***万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项目名称:年产***万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地点:衢江区东港经济开发区夏王纸业西侧临湖北路上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万元,对已有厂房进行改造并购置设备,形成年产***万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胶膜防水卷材生产线技改项目。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项目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生活废水经厂区地埋式无动力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氮、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后纳入峡川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类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气喷淋产生喷淋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当循环水池中水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处理协议所定进水指标后,循环水池中水不再循环使用,废弃循环水用罐装车送到沈家污水处理厂处理,具体标准以企业与沈家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处理协议为准。沈家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一级A标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料回收综合利用。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综合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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