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市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工作站电脑、中心交换机、服务器存储等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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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正文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人民医院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聚******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智慧医院工作站电脑、中心交换机、服务器存储等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 NXCG-************   *.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 智慧医院工作站电脑 台式计算机见附件台********** * I型服务器 服务器见附件台******* * II型服务器 服务器见附件台****** * III型服务器 服务器见附件台******* * IV型服务器 服务器见附件台********* * 高性能全闪存储 服务器见附件台******** * 虚拟化及大数据存储 服务器见附件台******** * SAN交换机 服务器见附件台******* * PACS存储 服务器见附件台******* ** 备份一体机 服务器见附件台******* ** 负载均衡 服务器见附件台******* ** 基础管理软件 服务器见附件台****** ** 机柜系统 服务器见附件台******* ** 万兆业务交换机 其他交换设备详见附件采购需求台******* ** 千兆管理交换机 其他交换设备详见附件采购需求台******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贰拾陆万贰仟元整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 I型服务器 台 NF****M* * ***** ****** * II型服务器 台 NF****M* * ***** ***** * III型服务器 台 NF****M* * ***** ****** * IV型服务器 台 NF****M* ** ****** ******* * 高性能全闪存储 台 HF****G* * ****** ******* * 虚拟化及大数据存储 台 AS****G* * ****** ******* * SAN交换机 台 FS**** * ****** ****** * PACS存储 台 AS****G* * ****** ****** * 备份一体机 台 DP****G* * ****** ****** ** 负载均衡 台 AD-****-G***-BU(深信服应用交付网关) * ****** ****** ** 基础资源管理软件 套 ISPIM * ***** ***** ** 机柜系统 套 浪潮机柜系统ISC-MDC * ****** ****** ** PC台式电脑 台 联想启天M***-B*** *** **** ******* ** 万兆业务交换机 台 RG-S****-**XS*CQ * ***** ****** ** 千兆管理交换机 台 RG-S****G-E V* * **** *****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天内安装调试好交货地点:宁乡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履行地点:宁乡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货款的**%,货到安装验收合格三个月支付**%,供应商承诺质保的产品,按质保期预留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免息付剩余*%,提供制造商原厂质保承诺书的产品,满一年以后无质量问题免息付剩余*%。 *.*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市高桥支行(长沙聚******:*********************)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密内容:乙方不得对甲方的经营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等;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信息及秘密。涉密人员范围:项目实施工程人员及维护人员双方责任:双方遵守保密协定,相关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免费培训*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镇一环西路***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号天心电子世界*楼 法定代理人: 刘亮 法定代理人: 金锋 委托代理人: 赵竞飞 委托代理人: 罗泽湘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宁乡人民医院合同.pdf中标通知书.pdf情况说明双章-宁乡人民医院.pdf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gp/gpcategory/show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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