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乔新星樾城建设项目[项目澄清]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由我方招标代理的“乔新星樾城建设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按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内容如下:原内容:“(*)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时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规费(如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保险费等),由承包人筹集资金自行缴纳。(*)进度款:承包人每月**日向发包人上报每月完成的工程进度和下月详细工作计划,发包人、审计单位及监理方审核时间为**个日历天,三方审核完成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完成实物工程量的**%作为进度款。工程完工,进度款支付累计额度不超过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审计单位代表共同审定进度总额的 ** %。(*)结算款:结算款:工程验收后,工程结算经审定后,支付至经审定的该部分工程结算总额的**%。(*)质量保修金:*%,土石方工程扣留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不计利息)。”补充内容:在原内容中增加一条“(*)特别说明:由于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发包人自筹,按本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条件,若遇发包人资金周转情况短时紧张时,发包人可视资金情况灵活调整支付比例,承包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且不得要求发包人支付资金利息。” 因本补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原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说明。文件预览:[遵****************SG***]乔新星樾城建设项目(一期)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ZYCF关于招标文件内容的补充说明.pdf视频开始视频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