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2021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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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FA-BS**-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 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 (六)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不得存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凡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进行设计或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的单位,及其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不得存在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存在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不得存在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不得存在 * 已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不得存在 修改为: 资格条件 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 (六)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不得存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不得存在 * 如投标人为本次采购三个标段内任何项目(一个或多个)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包括项目设计、总规修编、场址认证)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将不得参与该项目所在标段的投标,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如其中标该项目所在的标段,其将无条件放弃该项目相应的咨询服务(承诺函格式可由投标人自拟)。如投标人没有根据本条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其对该项目所在标段的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未提供合格承诺书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不得存在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不得存在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首都机场路**号 联系方式:鲁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号国翼中心**号楼*层 联系方式:贺建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