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夹江县财政局四举措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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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职责定位。依法明确采购单位的主体职责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厘清责任边界,依法强化采购单位采购主体地位,要求采购单位围绕年初预算,精准制定填报****年采购需求计划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法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培训,确保依法监管,履行职责不缺位和不越位。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采购人不得在采购文件中设置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条款,不得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不得排斥或限制中小微企业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三是依法严格审核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鼓励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采购竞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 四是加强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受理和调查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起的投诉,依法公开处理,切实维护中小微企业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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