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连城县5000吨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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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吨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各投标人:本招标项目修改补充招标事项如下:*、本项目总工期暂定 ***天,定额工期 ***天。*、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条: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本项目工程量增减不作为索赔依据。更改为:本项目以约****万元估算作为招标控制价,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签约合同价、结算的依据,本项目工程量增减不作为索赔依据。*、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办法:(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预算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K为中标下浮率。*、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设一栋三层冷链仓库和一栋四层厂房物流中心、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 *****.** m*,建筑占地面积*****.*m*,室外工程占地面积 *****.** m*,室外工程造价约****.*万元;总建筑面积 *****.**m*(其中*#冷链仓库*****.*m*,*#厂房物流中心 *****.** m*,垃圾中转站 ***.**m*),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冷库等设备。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后图纸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更改为: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第*.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补充说明:注册地在龙岩市辖区外的投标企业和注册地在龙岩市辖区的企业均允许使用有效期内的“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过程出现缴交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单项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情况时,不足部分视为已缴交,无须补足)。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招标代理:福建****** 日期:****年**月**日附件:澄清公告.pdf电子签章授权书.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