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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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公告由上海******组织招标的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XM-**-********-****,预算编号:**-**-*****,项目总金额:********.**)采购项目,于****-**-**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信息,****-**-** **:**:**在友谊支路***号***室(宝山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中标信息:包为“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上海******,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金额:********.*元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名称: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宝山区医疗急救中心提供用工服务,负责项目服务人员劳动人事关系管理职能工作,其中包括办理项目服务人员入职手续、人事档案管理、缴交各种社会保险、劳资纠纷和工伤意外处理等人事管理工作。人员额度***人,服务岗位:急救辅助人员、调度员等。
服务要求:原工作人员自愿留下的,应优先聘用原工作人员;做好转接工作,与项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给用人方备案;签订合同前须签订为用人方保密的协议,并交用人方备案;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服务人员,如需更换则须征求用人方意见,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配合好用人方做好项目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实施监督检查,用人方有权随时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和更换;项目服务人员须经用人方审核确认后上岗;采购人有督促、监督中标方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派驻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伤及个人所得税等权利;中标方应根据当地有关社保规定,缴交人员社会保险;中标方应及时处理和协调用人方与服务人员间的工作管理纠纷。协议有效期间,中标方作为第一责任人处理劳资纠纷。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需求并通过验收。评标委员会成员:钟,谢莉芬,王映佳,张海滨,陈跃,孙琳,陈文培代理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费。代理收费金额:*.****万元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提出质疑。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项目联系人:李燕电话:***-********-***备注:*、评标采购人代表:钟秋;
*、推荐理由:经评审,上海******的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内部管理制度较完善,人员配置较合理,提供的业绩证明较多,报价最低,其余两家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业绩证明都较为薄弱。故推荐上海******为本项目中标单位。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理机构:上海******地址:宝山区月明路***号地址:瞿溪路***号一楼邮编:******邮编:******联系人:杨晓明联系人:李燕电话:***-********电话:***-********-***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