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相城区财政绩效重点评价和复核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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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Fragment项目概况****年相城区财政绩效重点评价和复核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TMD****-XC-C-***项目名称:****年相城区财政绩效重点评价和复核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总预算为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元) 标段一:**个项目绩效评价复核(发改委、工信、国资办、审计等部门)*万元,发改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重点评价**万元、工信局转型升级专项重点评价项目**万元,合计**万元。标段二:**个项目绩效评价复核(卫健委、金融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万元,相城公交运营补贴政策重点评价**万元,相城人民医院部门整体支出重点评价**万元,合计**万元。标段三:**个项目绩效评价复核(人社、民政、住建、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万元,人社局创就业管理经费*万元,人社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重点评价项目*万元,合计**万元。标段四:**个项目绩效评价复核(区委办、组织部、教育、科技、商务等部门)**万元,人才办人才开发补助资金重点评价项目**万元,合计**万元。最高限价:总预算为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元)采购需求:(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由成交单位成立评价工作组,对评价项目资金进行调研,与预算部门(单位)沟通,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及资料,了解项目资金的内容、操作流程、管理机制、资金使用、产出和效果等情况,根据项目资金实际情况和绩效管理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报送预算部门(单位)和采购人审核。采购人组织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工作方案作为实施绩效评价的依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资料收集、数据复核、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工作,对复核后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依据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并通过绩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文本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力求做到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主要效果和存在问题分析应与评价结论逻辑一致,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一定前瞻性。绩效评价报告征求预算部门(单位)意见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成交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规定出具正式报告。(二)绩效复核工作要求*、根据时间安排提前阅读绩效评价项目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了解具体业务内容,明确复核重点。*、现场复核时,按现场数据复核程序规范取证确认。做好财务收支、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复核,复核底稿需标注数据来源及索引标记;确认问卷调查结果;需要做访谈的,做好书面访谈记录。复核后的绩效数据一般情况下需在现场取得被审核单位盖章确认。复核结束后,要告知被复核单位复核情况但不得提供复核分数。*、尽可能不增加被复核单位的工作量,如存在差异或争议,不能与其发生冲突,沟通后再与被复核单位确认。*、所有参加复核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复核结束后出具复核汇总报告。汇总报告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主要分析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及与预定目标的差异,反映项目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绩效评价指标、提高自评报告质量的建议。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单位的绩效重点评价和绩效复核工作应在 ****年*月**日之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正式绩效重点评价和绩效复核工作报告。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一)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办理***.******.***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系统问题咨询):***********。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号楼二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五、开启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号楼二楼【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执行。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号行政中心*号楼联系人:孙瑾 电话:*********.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天美******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室 联系人:高飞、叶韵、吴苏玲、李文祥 电话:****-********-****苏州市天美**********年*月**日EndFra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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