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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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杭自然资告字[****]*号****/*/*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拍*号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上杭县白砂镇收费站南侧容积率: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绿化率(%):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土地估价备案号: *******BA****场地平整:宗地内“一平”,宗地外“三通”土地现状:净地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务办公、展厅)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备注:未设定保留价,竞买加价幅度为*万元的倍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在 龙岩市******上杭分公司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宗地属不可销售整体自持的商业服务用地,出让后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分割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的,竞得******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
*.成交地价款的缴纳方式: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的**%,剩余地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部缴清。
*.动工及竣工时间:地块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龙岩市******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上杭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