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永自然资发〔2020〕207号土地 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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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自然资发〔****〕***号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关于
永自然资发〔****〕***号土地
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我局于****年**月**日发布的永自然资发〔****〕***号土地出让公告,该公告中三宗地块住宅建筑面积均未控制上限,现调整为:****-拍-**地块住宅建筑面积(含物业、社区、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平方米且<******平方米;****-拍-**地块宅建筑面积(含物业、社区、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平方米且<******平方米;****-拍-**地块宅建筑面积(含物业、社区、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平方米且<******平方米。
公告中三个地块商业部分均不可销售,出让后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但可整体转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其余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