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江阳区滨江路二段245号2栋3单元8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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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滨江路二段***号*栋*单元***号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滨江路二段***号*栋*单元***号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标的简介:本次处置的资产均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包括*套住宅和*间门市;本次处置资产证件齐全,资产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此次所有转让标的部分出租(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
*、若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将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租户、住户的清退等工作,转让方不负责清退。原承租户在本次项目挂牌公告期内按照西南联交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次处置标的以四川天地源土******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报告编号:四川天地源[****](房地估)字第***号)作为参考依据,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成功转让后,转、受双方于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转让方承诺在获得西南联******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天内,协助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不退还意向受让方向西南联交所缴纳的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住宅应交纳保证金*万元/套,商业门市应交纳保证金**万元/套,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投资方)》(西南联交【****】**号)物权类交易项目受让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应采取一次性付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该项目涉及的物业费、卫生费、二次供水费用等,在受让成功后,由受让方按标的所在小区的物管要求缴纳。
**、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受让方可于法定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看房。看房联系人:樊伟;联系电话:***********。
**、因受让方原因致使《产权交易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承担成交价格*%的违约金外,受让方无权请求退还已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保证金。
**、其他事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部分交易价款,由西南联交所直接转入转让方账户。
**、西南联交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及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