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北京市通州区通惠北路24号楼6单元304室房产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北京市通州区通惠北路**号楼*单元***室房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通惠北路**号楼*单元***室房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北******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通州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在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交易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标的房产所在地房屋交易相关政策而无法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转让,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同意自房产过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协助转让方在北交所办理转让价款划转手续;(*)同意成功受让后,在标的房产的转让交易、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应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外,其他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该部分税费的具体数额根据最终成交价格另行计算,并不含在转让价格中;(*)同意成功受让后,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注:房产交付之日一般选择房产过户后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