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虞区丁宅乡丁宅村毛竹山山林发包项目(第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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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丁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的上虞区丁宅乡丁宅村毛竹山山林发包项目(第三次),于****年*月**日在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名次投 标 人中标价(元)第一中标候选人王森林**元/亩?年,每*年一期,每期上浮前一期的*%。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三次招标,且只有王森林参加投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按不低于起标价的价格中标。
公示期限自****年 * 月 **日 * 时至****年 *月 *日*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绍兴市上虞区丁宅乡丁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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