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某单位伙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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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伙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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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某单位伙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某单位伙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VGBZBB-F****号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伙食社会化保障服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每人每天伙食费标准为**.**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提供****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 ***.******.***.cn) 及“信用甘肃”网站(***.******.***.cn) 以开标现场线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供应商****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甘肃******报名并审查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供应商须提供****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甘肃”、“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投标时供应商无需提供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由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在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携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到甘肃******报名并审查资质。资格审查资******审查通过后方可免费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参与后续投标。报名联系工作人员(曾锐***********),资料不全者概不接待。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时,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B座二楼会议室召开,逾期不受理。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
联系人:王涛/曾锐联系电话:***********/***********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B座***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甘肃******
账 号:*****************
开户行:******酒泉东大街支行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转账
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备注: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年*月**日下午**:**前。
*.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保证金递******到账账户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甘肃******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