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红古区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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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市民政局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精神,红古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发放工作。根据市上精神,红古区城乡低保标准均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至每人每月***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由***元和***元分别提高至***元和***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倍确定,由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和****元提高至不低于*****元和****元,照料护理费标准按照保障对象生活自理情况由每人每年****元、****元、****元分别提高至不低于****元、****元、****元。新标准从今年*月*日起执行,提标补发工作预计*月底前全面完成。 同时,结合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契机,红古区民政局加大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利用大数据信息,通过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对所有低保对象开展经济核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民政局、镇(街道)、第三方机构联合进行入户核查,做到保障对象认定精准,补助水平科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