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关于《品正年产20万件铝合金门窗及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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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品正年产**万件铝合金门窗及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品正年产**万件铝合金门窗及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五十铺亿美机械制造厂区内
项目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租赁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五十铺亿美机械制造厂区,主要购置机加工和涂装等主体生产设备,配套相关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主要包括机械加工区:主要工艺包括金属原材料的切割下料、折弯成型及焊接等工序,主要设备包括切割机、下料机、钢板折弯机、冷弯成型机等。表面处理区:主要包括喷涂前处理、表面喷涂。喷涂前处理:分别对表面喷涂工件进行打磨、抛丸,主要设备包括打磨机、抛丸机、等;表面喷涂:对打磨、抛丸后的工件进行喷涂处理,分别设置*座喷塑房及*座喷漆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万件铝合金门窗及金属制品加工的生产能力。
*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号)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并且该项目获得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 建设项目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工业园,六舒路西,根据六******土地证可知,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园工业用地,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工业园,属于乡镇独立选址的孙岗镇工业园。根据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工业园规划,孙岗镇工业园与先生店乡月牙山工业园融合对接,推动孙岗北向发展、先生店南向发展。孙岗镇工业园规划面积****亩,以建筑陶瓷、机械加工、轻纺加工为主,同时承接市、区“退城入园”企业,且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行业,属于机械制造行业,符合规划要求。
(*)产业定位符合性
根据《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总体规划》(****-****),金安区孙岗镇产业发展定位包括机械制造业、轻纺、旅游、现代农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C****金属门窗制造、C****金属结构制造,属于机械制造行业,符合金安区孙岗镇产业发展定位。
(*)环境相容性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东侧为六舒路,南侧、西侧及北侧均为待开发规划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敏
感点等环境敏感区域,外环境制约因素较小,项目与周边环境较为相容。
(*)外部建设条件可行性
项目选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五十铺亿美机械制造厂区内,紧邻S***省道,所在地理位置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区域水、电、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自身产污环节较少,污染物相对简单,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可满足各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选址比较合理。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号)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本项目建设需进行“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生态红线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孙岗镇五十铺亿美机械制造厂区内,项目所处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自然遗产等,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的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年度城市空气环境基本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统计可知,PM**、PM*.*年均统计浓度超标,其他基本污染物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思古潭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区标准。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影响是可接受的,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清洁生产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制造,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年除PM**、PM*.*年均统计浓度轻度超标外,其他基本污染物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地表水水系主要是思古潭河,地表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Ⅲ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
* 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厂房作为生产场所,不涉及大型土建作业,仅对生产所需设备进行购置和安装,故本次环评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近期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远期待周边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
综上,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后对地表水体影响是可接受的。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喷涂有机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
打磨、焊接工段均设独立的操作工区,并设置专用的打磨平台,抛丸机密闭,项目配套负压收集系统对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收集后统一经中央集气管道纳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通过**m高排气筒(DA***)有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配套负压收集+滤芯过滤装置+布袋除尘器+**m高排气筒(DA***)排放;油漆桶使用后加盖密闭,以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散逸。采用负压方式对调漆、喷漆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处理效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后由*根**m排气筒(DA***)排放。对固化、烘干废气进行收集后连接喷漆房末端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处理后通过**m排气筒(DA***)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经自带耐热风机+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DA***)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颗粒物、VOCs、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上海DB**/***-****)表*中有组织限值浓度要求及表*中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中相关规定;热风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执行《安徽省****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要求。
经调查,项目周边无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敏感点等环境敏感区域。故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本项目建成后,区域大气环境仍可以满足二级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其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在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废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储存区,定期资源外售。
危险废物存放于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区,其中完好的包装容器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再用;其他危废定期由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综上,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各治理措施针对性较强,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土壤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土壤环境影响识别结果可知,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主要来自喷涂过程中产生的的有机污染物。根据废气估算模型计算结果可知,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风险筛选值限值要求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喷漆房的地面防渗工作,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 环保“三同时”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据环评文件、环评批文中提出的环保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制度,在此基础上,在具备项目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企业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单位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自主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国环规环评[****]*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结论和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企业应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年版)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属于该名录列明的应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行业,或含其三十三条规定的通用工序的,应在调试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 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品正年产**万件铝合金门窗及金属制品加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建设用地规划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应认真落实本次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项目建设与区域相容。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王斌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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