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关于印发《永昌县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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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昌县****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永昌县****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永昌县****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切实推进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金昌市****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立足县情实际,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为基础,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积极开展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配合、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逐级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逐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努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主要目标:****年底前制定永昌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全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以上;永昌县重金属排放量与****年相比零增长。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详查,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 *、完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贯彻落实《甘肃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类型、分布和污染程度,以及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做好相关行业企业基础信息搜集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牧局配合) *、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年**月底前,配合省厅完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背景点位样品采集和分析检测工作。****年底前,配合省、市环保部门完成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域全覆盖。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提升监测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动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规划部门在制定城乡规划、项目规划选址,国土部门在用地预审、环保部门在环评预审等环节,要将地块环境质量作为重要参考因素。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工信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办配合) *、防范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贯彻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号),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建立县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工作,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强化相关部门间协调沟通,共享污染地块信息,实行联动监管,严格土地流转、用地审批和开工许可等方面审查,合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风险排查和管控工作。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国土局配合) *、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石油加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县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办备案;已经收回的,县政府开展调查评估,并将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规划办配合)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国土部门、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县国土局、规划办牵头,县环保局、住建局配合)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县国土局负责) 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为合理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供依据。(县规划办负责)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县环保局负责) (三)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重点围绕“提质、节地、节肥、节水”,稳步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逐步消除或减轻因施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对土壤的污染。督导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县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林业局配合)。 同时,结合实际,于****年底前制定全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县环保局、农牧局、国土局负责) *、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大新肥料、新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大力倡导秸秆养分还田,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新型农药引进、筛选、试验、示范、推广,推荐适宜高效低风险农药新品种及配套使用风险。****年,全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以上。(县农牧局牵头,县林业局配合) **、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严格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全面落实《永昌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方案》各项任务,建立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落实国家地膜质量新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开展废旧农膜捡拾回收机械的研发和推广利用,推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年,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以上。(县农牧局牵头,县质监局配合) **、严控畜禽养殖污染。落实禁养区管理规定,禁止在禁养区内审批新建养殖场(小区)。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合作社)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年,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以上。(县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减少生活污染。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原则,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完成*个(焦家庄镇杏树庄村、红山窑镇山头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及利用率。(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配合) (四)加强源头预防和监管,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审批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重点说明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现状和风险评价结论,并有针对性提出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县环保局负责) **、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管理。自****年起,每年组织对省级和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重点行业企业对其周边区域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将监测结果作为环境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年底前完成县垃圾填埋场、******和******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县环保局负责)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全县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进一步健全重金属企业信息数据库。完成****年永昌县重金属排放量与****年相比零增长。(县环保局负责)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涉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推行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配合) **、严格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国家重点监管企业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对企业违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监控。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负责) (五)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障土壤安全利用。 **、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于****年底前完成并报省、市环保部门备案。(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做好项目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甘肃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根据《甘肃省****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推进方案》,加强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通过召开项目推进会、开展专项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顺利实施。(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部门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将涉农项目、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乡镇。县财政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监察监测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支持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工作任务开展,于**月底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证明资料反馈县环保局;各职能部门按照本计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并于**月底将部门负责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及证明资料反馈县环保局;县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对资料汇总整理,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市环保局。 (四)严格评估考核。将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单位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进行严格考核。要建立重点任务管理台账,每季度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通报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五)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环保举报热线、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对超标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造成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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