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关于印发《永昌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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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昌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永昌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永昌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和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永昌县****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宣传,严格执法,突出政策引导,全面推进秸秆全量还田和综合利用,做到“真正禁烧、彻底禁烧、全面禁烧”,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人口集中区域和交通干线沿线等禁烧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以上,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巡查零火点。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乡镇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秸秆禁烧责任制,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制定村规民约,组织农户与村委会签订“秸秆禁烧”协议书,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大会广泛动员宣传,及时、准确传达秸秆禁烧的政策。要在重点区域设立警示牌,在醒目位置设立责任分工公示栏,发放秸秆禁烧明白卡,强化秸秆禁烧政策和措施落实,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禁烧包片包户监管制度,使禁烧工作责任到人、细化到田。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办法,形成良好的宣传效应,逐步转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使禁烧成为行动自觉和环保共识。一要围绕重点搞宣传。把土地流转大户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约谈背书、座谈交流、宣传法律法规等形式,强化压力传导,从源头上遏制焚烧行为。二要抓住关键搞宣传。把村社醒目位置、人员密集场所、田间地头、重要路口路段作为宣传工作的关键场所,采取悬挂禁烧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三要创新方法搞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媒体,建立基于微信、微博、QQ群为主的宣传教育平台,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职工,适时进村入户,做到宣传教育不漏户、不漏人,全面增强群众法律观念和环保意识,努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综合利用。农牧部门要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推广机械化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耕深松等耕作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一要推广秸秆还田利用。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技术指导,合理制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鼓励采取机械化粉碎还田、制作有机肥等方式,提高农户秸秆还田率。二要推进秸秆多元利用。鼓励利用秸秆发展生物质能,合理安排利用秸秆发电项目和替代燃煤项目;鼓励养殖基地(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利用秸秆生产饲料和秸秆育苗;支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扶持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产品生产、秸秆编织业、秸秆工业品加工业以及其他工业化深度开发利用项目。三是鼓励秸秆收贮点建设。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业经纪人及其他社会投资人到乡(镇)和村设立秸秆收贮点,开展秸秆的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四是落实政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有关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机具购置补贴、还田作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对实施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项目,纳入政策优惠和资金奖补范围。 (四)严惩违法行为。各派出所要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查、依法严惩”的原则,依法严惩焚烧秸秆责任人。对违法违规进行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要加强劝阻,进行说服教育,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相关责任人,由当地派出所依法给予处罚;对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行为,当地派出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县农牧局、科技局要积极推行低茬收割,减少留茬秸秆产生量,科学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根本上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县公安局要督促各派出所配合做好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对“第一把火”责任人及地块承包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财政局负责秸秆禁烧以及综合利用相关项目的申报和资金争取。县交通局会同县公安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做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秸杆禁烧宣传和巡查工作,禁止在道路上碾、打、晾、晒,保障公路畅通安全。县文广局要充分利用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氛围,对秸秆禁烧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县林业局、旅游局、景区办认真抓好林地周边和旅游景区的巡查,确保全县林木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农牧、公安、财政、交通、林业、科技、旅游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巡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并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大巡查力度。县上成立督查巡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巡查,及时通报禁烧工作情况。各乡镇要成立巡查小组,不间断进行巡查,各村组建巡逻队伍,开展巡逻,一旦发现着火点,立即扑灭,勘查起火原因,及时通知派出所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三)严格考核问责。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乡镇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检查、考核,对秸秆焚烧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附件:永昌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 永昌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祁尚荣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文堂县公安局局长 杨开颜县环保局局长 王兴福县农牧局局长 成员:赵执福城关镇镇长 俞天德河西堡镇镇长 刘晓宏朱王堡镇镇长 孟德华县交通局局长 吕致保县林业局局长 李正德县文广局局长 苏斌忠县科技局局长 张崇洋县旅游局局长 张忠虎县景区办主任 姜永兰县财政局副局长 肖振华新城子镇镇长 刘建国红山窑镇镇长 姚立民焦家庄镇镇长 杨永平东寨镇镇长 尚立明六坝镇镇长 张琴云南坝乡乡长 刘建金水源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杨开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巡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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